*ST大洲: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13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由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监事两名。根据股东提名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确认蔡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两位职工监事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选举方式产生的王阳先生、李淼先生担任。待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即将离任的陈昌梅监事在任期内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陈昌梅女士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2、监事会决定将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蔡军先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附件: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蔡军:男,1970 年出生,专科学历。1991 年 3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江 苏省射阳县粮食局、粮油集团公司职员、会计、主任科员等职;2002 年 1 月至2003 年 9 月,历任江苏射阳县委宣传部射阳日报社副主任,发行公司副总经理 等职;200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盐城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JIANGSU YONGCHANG GLOVIS WAREHOUSING & TRANSPORTATIONCO.,LTD(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与韩国现代 GLOVIS 合资) 管理本部长,江苏中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事业部部长,江苏嘉华鼎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悦达嘉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中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浙区域负责人等职;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国内事业部总经理。 监事候选人蔡军先生由股东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蔡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阳:男,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北京 东方群智科技有限公司 IT 工程师;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北京谊安医 疗系统有限公司出口专员;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固诺工贸有限公司外 贸主管;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贸经理; 2017 年 4 月至今,历任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进出口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是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王阳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王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淼:男,198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黑龙江 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 年 3 月至今,历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兼任证券事务代表。是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李淼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李淼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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