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 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接受贵公司之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贵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为具有中国境内司法主管机关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签署本法律意见书的经办律师均经依法注册,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有权接受贵公司委托,就委托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经办律师依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委托事项及与之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审慎地核查验证。为此,经办律师查阅了锦天城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进行了必要及可行的独立核查。 就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声明如下: 1、贵公司已向锦天城确认,已经提供了锦天城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及/或确认、说明文件。 2、贵公司已向锦天城确认,所提供予锦天城的文件、材料和信息是完整、真实及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并且文件、材料如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则该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及原件一致和相符。 3、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锦天城依赖于中国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或确认文件。 鉴此,锦天城根据有关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水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公告显示,广东恒锐由广东恒健、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设立时间为 2020 年 6月 28 日,其中广东恒健持有广东恒锐 62.13%的份额,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广东恒锐执行事务合伙人。 请补充说明:(1)广东恒锐的普通合伙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各合伙人取得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等,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2)广东恒锐及其合伙人的存续期,以及各合伙人在存续期内关于份额锁定、利润分配、事务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协议安排及其合理性。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广东恒锐的普通合伙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根据广东恒锐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东恒锐的普通合伙人为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恒阔”),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限合伙人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恒健”)、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莞企发展”)和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粤澳”),各主体基本信息如下: 1、广东恒阔 企业名称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楼) X1301-G4974 法定代表人 肖大志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08-29 营业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MA4UU4583C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 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2、广东恒健 企业名称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恒健大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 温文星 注册资本 2,121,7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6-03-16 营业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000787926455P 码 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有股权经营与管 理;受托管理;资本运营;基金投资与管理;股权投资与管 经营范围 理;财务投资;融资租赁;保险经纪;产业研究;为开展上 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 3、莞企发展 企业名称 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 3 号楼 4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前海莞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0,1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10-19 营业期限 至 2023-10-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2DBB68J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深圳前海莞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出资比 例 0.06%;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有限合伙人)出资比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例 47.03%;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1.7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1.76%;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29.39%。 4、广东粤澳 企业名称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50645(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06-04 营业期限 至 2030-06-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1RXUB5F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其他投资经营、投资 经营范围 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工银(澳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99.95%;广东 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5%。 根据公开的工商信息,广东恒锐各合伙人穿透后的股权架构如下: (二)广东恒锐各合伙人取得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 根据广东恒锐提供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广东恒锐各合伙人出资方式、出 资金额、实缴出资情况、约定出资时间、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取得权益时间情 况如下: 序 合伙人 类型 出资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约定出资时 资金 出资比例 取得权益 号 名称 方式 (万元) (万元) 间 来源 时间 1 广东恒 普通合 货币 100 0 0.05% 2020-06-28 阔 伙人 2020-12-31 自有 2 广东恒 有限合 货币 115,000 0 前或执行事 资金 62.13% 2020-06-28 健 伙人 务合伙人另 或自 3 广东粤 有限合 货币 50,000 0 行书面通知 筹资 27.01% 2020-06-28 澳 伙人 的期限内 金 4 莞企发 有限合 货币 20,000 0 10.81% 2020-06-28 展 伙人 合计 -- -- 185,100 0 -- -- 1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广东恒锐的《合伙协议》,广东恒锐将全部投资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恒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8%的股份交易(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交所进行合规性审查,因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东恒锐尚未实缴出资到位。根据广东恒阔、广东恒健、广东粤澳、莞企发展出具的说明,广东恒锐各合伙人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各合伙人资金充足,完全有能力在本次股份转让付款条件满足之时完成对广东恒锐的实缴出资。 (三)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经本所律师核查广东恒锐的《合伙协议》,广东恒锐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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