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0-071 债券代码:128090 债券简称:汽模转 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汽模转 2”转股价格:4.19 元/股; 调整后“汽模转 2”转股价格:4.21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 年 7 月 14 日。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 开发行了 4,71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汽模转 2,债券代码:1280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天津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汽模转 2”的转股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鉴于公司于近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汽模转 2”转股价格从 4.19 元/股调整为 4.21 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近期办理完成了 472 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将由 920,288,597 股减至 913,081,097 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7 月 3 日起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 截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98,065 股),共计7,207,500 股股票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 0.78%,回购价格为1.86 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3,405,95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情况,“汽模转 2”转股价格不变。计算过程如下: P0=4.19 元/股,A=1.86 元/股,k=-7,207,500/920,288,597=-0.78% P1=(P0+A×k)/(1+k)=4.21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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