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0-062 债券代码:128090 债券简称:汽模转 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17: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5月18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与会董事推举董事任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选举任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董事会审议,同意: (一)选举任伟先生、高宪臣先生、王金葵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聘任任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二)选举黄跃军先生、毕晓方女士、任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聘任黄跃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 (三)选举毕晓方女士、黄跃军先生、王金葵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聘任毕晓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选举黄跃军先生、毕晓方女士、高宪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黄跃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任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高宪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高宪臣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任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任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24895297 传真:022-24895279 邮箱:zq@tqm.com.cn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 77 号 任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邓应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邓应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杨秋爽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杨秋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孟宪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孟宪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孟宪坤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24895297 传真:022-24895279 邮箱:mxk@tqm.com.cn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 77 号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附件:个人简历 任伟先生 1966 年生,学士学位,工程师。曾任天津市弹簧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销售科长,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作部副部长,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书记,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 13,650,792 股股份,为公司八名一致行动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任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宪臣先生 1977 年生,学士学位。曾任公司技术员、营销事业部项目经理、实型分公司总经理、天津志诚模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模具事业部总经理。高宪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0,000 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宪臣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宪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金葵女士 1969 年出生,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系统科科长、计划科科长、管理部部长、信息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模具技术研究院院 长,天津敏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敏捷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市 131 人才一层次人选,曾获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市“三八”红旗手、市工业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金葵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金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晓方女士 1978 年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环股份独立董事、正保远程教育(China DistanceEducation Holdings Ltd., CDEL)兼职教师。毕晓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毕晓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毕晓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跃军先生 1974 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山西大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现任海胜航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跃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跃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跃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应华先生 1978 年生,毕业于南开大学商学院,硕士学位。曾任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350,409 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应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应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秋爽先生 1982 年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会计学学士学位,2005 年至 2011 年 11 月在公司财务部任职;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公司参股公司天汽 模(武汉)金属材料成型有限公司任职;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公司财 务部任职;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在公司参股公司东风(武汉)实业有限 公司财务部任职;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其本人直接持 有公司 100,000 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秋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秋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宪坤先生 1980 年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学士学位。2004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公司人力 资源部。2007 年-2008 年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08 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参与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工作。2011 年 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 98,000 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孟宪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孟宪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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