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夏晓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7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2,227,4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87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数23,964,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74%。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数111,961,94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3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13,699,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6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10,265,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6%。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10,265,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6%。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98,262,628股股份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比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及中鼎高科商 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2,224,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96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宏罡、张晓会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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