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11:骆驼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本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8)。 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路明占、杨诗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湖北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湖北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9)。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路明占、杨诗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1月6日14:00在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 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 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10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票。 上述第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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