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1/2 证券代码: 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 2017-08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的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 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 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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