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3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9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9月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9月11日15:00―2017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迪明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4日 (六)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发出 (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7,050,5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67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854,7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4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5,77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1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9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0,77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是 议案 议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否 序号 内 容 (股) (%) (股) (%) (股) (%)通 过 1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706,860, 99.9731 190,00 0.0269 0 0 是 部分内容的议案 524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775 5.3667 190,00 94.6333 0 0 / 0 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志军、张璐。 (三)结论性意见: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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