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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06 0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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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899 证券简称: 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 2017-33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江西赣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定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32)。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
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7 年 9 月 12 日( 星期二) 下午 14: 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30―11: 30,下午 13: 00―15: 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7 年
9 月 11 日 15: 00―2017 年 9 月 12 日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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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4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议案 1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 9: 30―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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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
会议时出示。
2、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 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
上午 12 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
传真或其它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宇;
电话: 0791-88106200,
联系人: 李洁;
电话: 0791-88109899,
传真: 0791-88106119。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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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 360899
2、投票简称:“赣能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前一
日)下午 3: 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 3:
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
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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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
开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
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行使表决权, 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
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议案
备注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
请对“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
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
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
2、本授权表决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
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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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文件,最迟须于2017年9月11日
上午12时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
券管理部。
5、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
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6、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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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
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7年9月12日举行的公司20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
(盖章)
2017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7年9月11日12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
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现场登记无须
填写本回执。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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