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可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采取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张先治(签字): 2、韩海鸥(签字): 3、肖 捷(签字):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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