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17-05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到公司董事长兼总 裁朱军先生的证券账户存在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5日,因操作失误,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朱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票30,000 股,成交均价为12.42元,成交金额37.26万元。 本次减持虽是误操作,但仍违反了减持前应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属违规减持 情形。 经公司自查,本次减持股票为非限售流通股,朱军先生于本次减持前最近一次 交易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通过股票交易系统增持买进130,000股,买 入均价12.98元/股,成交金额1,687,400元。本次减持未构成短线交易、 未发生在股票 交易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及主观获利的情形。 二、本事项目前处理情况 1、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朱军先生的 相关监管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朱军先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 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获知上述消息后,要求朱军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 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有关上市 公司董监高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规定,以及减持计划事先报备披露等要求。 三、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朱军先生:本人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 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本人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 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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