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3:生益科技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17 08:00:00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031
转债简称:生益转债  转债代码:110040  转股简称:生益转股    转股代码:19004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2019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即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股份  合计卖出股份
序号  姓名  知情人身份        买卖期间

                                                  数量(股)    数量(股)

              高级管理人

1  何自强                  2018.12.27            0          500,000

                  员

              其他股东董

2  莫玉勋                  2018.12.26            0            300

                  监高

3  尧楚楚    其他    2018.12.24-2019.4.23      8,000          10,400

  核查对象何自强先生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其卖出公司股票前,公司已于2018年8月18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何自强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31日(即减持期间自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506,791股;2018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截至2018年12月29日,何自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00股,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经公司核实,何自强先生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核查对象莫玉勋先生是公司股东董监高,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经公司核实,莫玉勋先生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核查对象尧楚楚女士是公司股东员工,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尧楚楚女士出具书面声明内容如下:“本人在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的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2019年4月19日收市后首次知悉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误以为禁止操作股票交易仅针对公司董监高,因此在2019年4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300股,属于误操作。”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
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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