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关于泰山玻纤签署《老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01:37:16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泰山玻纤签署《老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泰安市发展规划,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位于老厂区的土地已规划为市政公用设施及商住用地,泰山玻纤已按照相关要求迁入满�f新区新址,并于2019 年 10 月,与泰安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山玻纤签署 <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根据上述协议,泰山玻纤已陆续关停老厂区的生产线;2020 年 8 月 20 日, 泰山玻纤与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收储中心”)签署了《老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收储中心 乙方:泰山玻纤 1、甲方根据合同收储乙方 2 个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储总面积为593,590.00 平方米(折合 890.385 亩),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2、经评估机构评估及相关机构评审通过,甲方一次性收储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下)建(构)筑物、附属物等。土地收储总费用共计800,131,684.64 元。 3、乙方同意,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将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拆除搬迁 并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首期支付乙方 300,000,000.00 元土地收储费用,剩余土地收储总费用尾款 500,131,684.64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60 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如上述尾款因甲方审批程序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60 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同意向甲方再增加 30 日的延期付款时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是泰山玻纤老厂区搬迁补偿的后续进展事项,有利于公司玻璃纤维产业未来的经营发展,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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