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马宏达)
发布时间:2020-04-10 01:33:33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马宏达)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7 0 0 否 1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2019年度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 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以下独立意见的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参会时间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披露日期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1 月 29 日 第二十次会议 1、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2 月 28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 6、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7、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8、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9、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10、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 可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6 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6 月 27 日 第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2019 年 8 月 24 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并借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 通过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态并为公 司献计献策。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9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的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关联往来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公司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汇报;本人在每次发表独立意见前,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遇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这些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19年度参加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内审负责人第一、二、三季度所作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真审议了本年度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允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公司财务部、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安排,经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 2019 年度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在本次会议上,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披露的薪酬进行了审核。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本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 1288 号 2020 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为公司持续的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作用。 独立董事:马宏达 2020 年 3 月 26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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