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第十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9 08:00:00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ST烯碳               公告编号:2018-035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8年5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于2018年5月24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

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魏超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黄远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董事魏超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魏超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更换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魏超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陈宜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暂代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职,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陈宜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更换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魏超文,男,1965 年生人,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曾任远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海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及公司总经理。

    魏超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和《公司章程》第 95 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的规定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除担任远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陈宜新,男,1976年生人,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曾任上海海兵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远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

       陈宜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的规定情形;具备履行高管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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