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3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6月22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的通 知,东塑集团于2018年06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90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48%,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人:东塑集团。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增持人自有资金。 5、增持数量及说明: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成交价格(元/股)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21日 2,904,564 0.2048 4.579 合计 2,904,564 0.2048 4.579 二、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人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东塑集团 413,487,814 29.1615 416,392,378 29.3663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的社会责任,自本次增持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东塑集团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自有及自筹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1,100万股(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股份)。 四、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1、东塑集团承诺:东塑集团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东塑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3、东塑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东塑集团《关于增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2.东塑集团《承诺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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