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2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0,710,92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18,142,184.60 元,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金额为327,213,276.00元。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710,923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90,710,92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17,924,19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0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05 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0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0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05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086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053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05月10日至登记日:2018年 0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年05月1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0,710,923 100.00% 327,213,276 1,417,924,199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090,710,923 100.00% 327,213,276 1,417,924,199 100.00% 三、总股本 1,090,710,923 100.00% 327,213,276 1,417,924,199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17,924,199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46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处明珠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繁联、梁芳 咨询电话:0317-2075318、0317-2075245 传真电话:0317-207524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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