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09:47:00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2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0,710,92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18,142,184.60 元,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金额为327,213,276.00元。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710,923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90,710,92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17,924,19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0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05

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0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0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05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086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053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05月10日至登记日:2018年

0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年05月1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0,710,923   100.00%     327,213,276  1,417,924,199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090,710,923   100.00%     327,213,276  1,417,924,199   100.00%

三、总股本          1,090,710,923   100.00%     327,213,276  1,417,924,199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17,924,199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46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处明珠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繁联、梁芳

    咨询电话:0317-2075318、0317-2075245

    传真电话:0317-207524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1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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